热门搜索:网页游戏 火箭球赛 热门音乐 2011世界杯 亚运会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> 维权新闻 >> 内容

四男子坐车不给钱 让同车卖淫女给司机玩抵车费

时间:2011/10/1 19:43:20 点击:

  福州闽侯四男子叫了一卖淫女,五人同乘一辆三轮摩托车,可到达目的地后,四男子不给车费,还提出了一荒唐交易:“这小姐给你玩,来抵车费。”车夫同意,可小姐不同意,于是四男子加上车夫硬上,在路边田地轮奸了这个可怜的卖淫女。近日,闽侯县法院审理了这起少见的轮奸案。

  郑某武是三轮摩托车车夫。2006年5月28日22时左右,他骑车在闽侯县青口镇宏四村拉客人,同村的四名男子(均已判决)乘坐其三轮摩托车到闽侯县青口镇镜上村。其中一人到镜上村一家美容店叫了一名卖淫女后,另一人要求郑某武将他们载到闽侯县青口镇千家山公园。

  到达时,郑某武向这四名男子索要车费,其中一男子提出,他们要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,提议郑某武也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抵作车费,郑某武表示同意。

  后来这几人将卖淫女带到闽侯县青口镇千家山路边一处的田地上,要求她与郑某武等人轮流发生性关系,卖淫女不同意。于是,这几人就打了卖淫女一顿,逼迫她轮流与他们发生性关系。就在田野上,这个车夫和另外四人轮奸了这名卖淫女。

  闽侯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郑某武违背妇女意志,伙同他人轮流奸淫被害人,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。考虑到该案的犯意不是郑某武提出的,他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,且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系自首,依法减轻处罚。最后,判处这名车夫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。(海峡都市报 记者 涂明 通讯员 林孔亮)

作者:佚名 来源:不详
相关评论
发表我的评论
  • 大名:
  • 内容:
  • 关于我们 | 服务条款 | 法律声明 | 文章发布 | 在线留言 | 法律支援 | 人员认证 | 投诉建议 | 合作联盟 | 版权所有 | 本站wap手机访问
  • 中华商业网(www.huan5.net) ©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.
  • 有害短信息举报 | 阳光·绿色网络工程 |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|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| 通管局

  • 中华商业网 版 权 所 有,信息来自网络,如有不实联系编辑,QQ:501734467